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加名或分不到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房产证加名或分不到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您好!
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怪怪的”,完全是题主心理感觉。
题主提到了房产证是“共同共有”,女朋友名字在前面,说明:
所以,既然全款出资买房、登记了女友名字,说明题主与女友的感情不错。不必为此类登记情况感到奇怪、瞎琢磨,建议想着把未来日子过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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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的找居委查档,村里的找村委查花名册。如果找到卖房子给你的人,最好让他去房管局查册。因为你们没有过户,所以他名下应该还保留有你们家房子的信息记录!查册会显示房子的档案编号,再到房管局看看能不能通过编号查找,这样比你报地址可能要准确得多!毕竟十几年过去了,房管局的档案是没有必要不更新的,如果只是报地址查询的话,可能当时地址跟现在有出入所以查不到。
有房产证,房管局就应该有档案资料,查不到的可能只有:
1、没有给你查。
2、资料丢失了。
3、拿产证去房管局中心,如果确定查不到,可以起诉房管局。
1、自己有房产证,在房管局却查询不到自己房产证,如果自己没有改名,房管局没有登记错误,只能说明房产证有问题。应立即联系当时给您办理房产证的单位,解决问题。
2、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由原告举证。但特殊情节可向法院提供线索,由法院出面取证。
有房产证却查不到名下有房产情况不同,原因也不相同:
1、房产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有房产证却查不到相应的房产信息;
2、遇到了假房产证,也就是房屋并没有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的名字和身份证不符,如果是写错了名字中的字。可以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户籍管理派出所,要求在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填写上房产证上名字,。
还可以凭以上证件材料,要求派出所开具这俩名字是一人的证明,在凭证明和以上证件材料,到房管部门,要求办理房产证更正名字手续,重办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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